附件:
附件1:暑假勤工助学用工安全承诺书.doc ;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8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上半年复习迎考阶段和暑期的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为不影响学生期末复习迎考,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截止至6月17日,当月勤助时长最高不超过23小时。6月18日至学期结束,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任用勤工助学学生,学生处将停止核发该时间段的勤工助学报酬。下学期勤工助学活动开始时间为9月14日。
2、暑期勤工助学时间为2018年7月9日~9月13日。原则上暑期学校不再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确有学校重点工作保障需要,请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暑假勤工助学用工安全承诺书》(附件1),以书面形式于6月26日前提交学生事务中心,由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再开展岗位登记申请及学生招聘工作。各学院暑期原则上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学生,如需安排,由学院自行审批,报学生处备案,经费自理。凡未经批准或备案的勤工助学活动,一律不予支付报酬。
3、岗位登记网上操作流程:登陆“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申报,具体操作如下:学校官网——教工门户——应用系统中“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岗位申请”,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注:暑期岗位命名时请统一在前面加上“暑期”)。学生处将予以审核,暑期勤工助学报酬按实际工作时数计算。
4、各用工单位在选聘学生的过程中须坚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工作于7月3日前完成。学生网上提交申请后,各用人单位管理员需及时在线完成审批,流程如下:学校官网——教工门户——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管理——学生岗位审核。各用人单位管理员需注意,针对提交申请的学生如不录用,请及时点击“退回”,以便学生可再次申请其他岗位。
5、联系人:徐灿琪,联系地址: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电话:15700074177
学生处 学工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