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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开展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汇总表.xlsx

各学院(直属单位)、所、中心:

为保障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促进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2018年度学校设立了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专项基金,用于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障,现启动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18年以来已录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正常损坏,经维修后能正常使用。

二、提供材料

1、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维修发票复印件

3、仪器设备维修单

4、根据学校下发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中大发〔2015〕147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4〕104号)文件精神,特种仪器设备或单价1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需提供使用记录本。

三、申请流程

1、学院(直属单位)、所、中心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后,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受理后,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

3、实验资源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对初审申请材料进行商议与审批;

4、审批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公示期结束,维修补贴以校内转账方式发放。

四、受理时间、地点

截至2018年6月15日,申请材料请提交至23号楼607房间。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一旦发文后,今后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支出或补贴发放按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在校内外进行开放共享服务的仪器设备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优先考虑进行补贴。

3、对于2017年6月至12月期间所产生的仪器设备维修费机组可单独提交申请,届时由实验资源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额度。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袁勇,戴灵豪; 联系电话:8663330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5日

各学院(直属单位)、所、中心:

为保障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促进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2018年度学校设立了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专项基金,用于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障,现启动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18年以来已录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正常损坏,经维修后能正常使用。

二、提供材料

1、仪器设备维修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维修发票复印件

3、仪器设备维修单

4、根据学校下发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中大发〔2015〕147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4〕104号)文件精神,特种仪器设备或单价1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需提供使用记录本。

三、申请流程

1、学院(直属单位)、所、中心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后,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受理后,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

3、实验资源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对初审申请材料进行商议与审批;

4、审批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公示期结束,维修补贴以校内转账方式发放。

四、受理时间、地点

截至2018年6月15日,申请材料请提交至23号楼607房间。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一旦发文后,今后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支出或补贴发放按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在校内外进行开放共享服务的仪器设备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优先考虑进行补贴。

3、对于2017年6月至12月期间所产生的仪器设备维修费机组可单独提交申请,届时由实验资源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额度。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袁勇,戴灵豪; 联系电话:8663330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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